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及《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关于报送2022年市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筑教办发〔2022〕17号)和《贵阳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学通字〔2022〕1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梁书林
成员:刘 军 张桥银 张博洋 唐 薇 范培培 欧贞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2022年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申请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教学院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1.张人杰 2.曾跃雯 3.马龙 4.肖回香 5.郑玉晴
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6日至5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书面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0851-85407729
贵阳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