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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虎江情、陈义伟同学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公示
2021-12-01 09:28 城建学院 

虎江情,男,学号164504501021,2018建筑学专业学生

陈义伟,男,学号175004501005,2018建筑学专业学生。

经查,在2021-2022学年第学期,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2018建筑学学生虎江情、陈义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以及《贵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2021121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建议对虎江情、陈义伟等2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贵阳学院学生拟退学处理意见告知书》已于2021121日经邮政快递EMS寄送至你的户籍联系址地。

被处理的学生如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10日内或EMS邮政快递发出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期满且未收到申诉后,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教学院汇总你的退学处理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程序,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1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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